司法院已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,未來民眾可擔任重大案件觀審員,表達判決意見。不過,監察委員李復甸對觀審制有諸多疑慮,擔心司改列車恐將出軌,卻無人敢攔阻。

李復甸今天指出,民國88年全國司改會議後,先後提出平民參審、專家參審,都被認為不可行而作罷;司法院長賴浩敏在立法院提名審查時,建議可行觀審,最近司法院已提出觀審條例草案,觀審制有「箭在弦上」的態勢。

李復甸表示,去年年底監察院赴司法院巡察時,司法院聲稱有95.4%的民意支持觀審制,但是司法院在進行民調時,並沒有將這種全球獨一無二的觀審制詳細講述給民眾知道,一般民眾只能藉美國法院陪審的電影情節,回應司法院的民調。

他說,甚至連法學界都還不了解什麼是觀審,觀審制還沒規劃完成,就對外進行民調,司法院對法官發出問卷,稱回收370份問卷中,有174人支持,佔47%,實際上,問卷總共發出667份,支持比例僅佔全部發出問卷的26%,這顯示「法官明知道觀審制行不通,民調時卻不敢反對」、「明知道火車要出軌,卻沒有人敢去攔阻」。

李復甸說,憲法第80條規定,法官「依據法律獨立審判,不受任何干涉」,觀審制有違反憲法規定的疑慮;此外,陪審制國家為了保護陪審員的安全、避免洩密,都集中住宿,台灣要試行觀審,能否切實做到集中審理?如何安排住宿?觀審員的個人資料如何保證不外洩?審判之後,觀審員及其家人的安全如何繼續維護?以人口如此密集的台灣,問題非同小可。

他認為,觀審員的選任、拒卻、參與訊問、參加評議的方式,都沒有得到法學界的共識,如果只是以空泛的名詞,尋求一般民意調查的支持,就打算硬幹,恐怕難得到學術界、律師界的同意,甚至法官與檢察官也難被說服。

李復甸表示,與其弄一個舉世無雙的新奇觀審制度,不如先行同意開放公共電視設定專門頻道,轉播重要案件的審判,較為有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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